关于印发《宿松县教育系统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宿松县教育系统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教育管理办公室,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宿松县教育系统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宿松县教育局
宿松县政府教育督导办
2016年11月22日
宿松县教育系统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督〔2012〕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政办秘〔2012〕9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修订〈安徽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督〔2013〕7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步伐,实现2017年顺利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省级评估和国家认定的总体目标,结合我县教育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新要求,以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水平为核心,以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县域推进、统筹城乡、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优化配置义务教育资源,构建有利于缩小县域校际差距、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长效机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促进教育公平,不断提高群众的教育满意度。
二、基本目标
通过统筹教育资源,深化教育改革,实现全县九年义务教育经费投入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初步形成全县义务教育投入均衡配置机制和补偿激励机制;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健全保障农民工子女就学的长效机制,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0%以上;县域内学校办学条件、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质量符合国家与省均衡发展的标准要求。确保2017年顺利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省级评估和国家认定。
三、主要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统筹规划,科学部署,合理安排。采取先硬件后软件、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办法,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效落实。
(二)坚持标准,因地制宜。既严格坚持省定标准要求,又充分尊重学校客观实际,扎实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各地各校要结合本校工作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推进举措,确保学校各项指标要求达到规定标准,力避“削足适履”。
(三)强力推进,注重特色。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将督导评估指标的补缺补差、整改提升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化难为易,化繁为简。遵循教育规律,积极培育学校发展特色,努力打造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塑造鲜明独特的学校形象。
(四)突出重点,整体提高。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指导扶持力度,强化薄弱学校规范管理,加快薄弱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步伐。通过典型引路,发挥其辐射引领作用,带动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整体提高。
四、工作任务
(一)办学条件基本均衡
以《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审核基本标准》为依据,到2017年5月,使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标,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均运动场面积、生均图书册数、生机比、接入互联网宽带、教师资源配置、课程方案实施、实验室等功能教室等重要指标全面达标。同时,确保在县域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评估中,小学和初中的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0.65和0.55。
(二)师资力量基本均衡
实现所有专任教师的教师资格和学历达到标准要求。学校教职工按照核定的编制足额配备,生师比达到标准;高一级学历教师所占比例明显提高,教师学科、年龄、职称结构合理;体育教师按规定配齐,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小学英语教师基本满足教学要求;学校之间的教师学历水平、高级职称教师比例无明显差异,城乡间、校际间校长、教师定期交流;校长、教师培训经费得到保障,校本研修制度全面落实,教师师德修养和业务素质明显提高。
(三)经费投入基本均衡
健全“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和省定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预算编制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全县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建立健全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助制度和乡镇工作补贴制度。
(四)办学水平基本均衡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划片”的招生政策,根据学校教育能力和适龄人口分布及流动情况,科学合理地划定学校的招生区域,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坚决杜绝超大班额,不办重点班、实验班。严格规范中小学生作息时间,保证学生的体育锻炼、自主活动和休息睡眠时间,小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8小时。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坚决杜绝“乱收费、乱补课、乱办班、乱订教辅”行为。积极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形成良好的班风、校风,校园文化积极向上,校园环境整洁亮丽,周边环境安全稳定。
(五)教育机会基本均衡
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巩固率小学达到99%以上,初中达到97%以上。坚持“两为主”原则(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切实保障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少年的关心关爱;实施全纳教育,切实保障“三残”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0%以上。
(六)努力提高公众满意度
对照评估认定指标体系,各地各校要通过开设宣传栏、发放宣传册及利用校园网、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学校均衡发展工作的推进举措和实际成效,提高公众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10月至12月)
1.制定方案。研究制定《宿松县教育系统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思路,分解部门职责,落实工作任务。
2.全面动员。县教育局召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动员会,广泛宣传,深化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学校召开全体教师会、家长代表会和学生代表会,强化对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思想认识。
3.广泛宣传。县教育局将通过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印发宣传材料、制作宣传展板等方式,大力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和工作动态。各学校也要在醒目位置悬挂张贴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标语,全方位、多角度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均衡发展氛围,形成人人知晓、全员参与、全力推进的良好态势。
(二)整体推进阶段(2016年10月—2017年5月)
1.全面摸底。学校对照办学条件基本标准深入开展全面自查,切实摸清家底,找准缺差,做到“依标准、明实底、知缺差、速整改”。县教育局组织专班深入每一所中小学、教学点进行逐一核查。按照“一校一方案”的要求,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基建项目建设方案和校园环境整治与文化建设方案。
2.建设整改。
(1)局机关相关股室和义务教育学校对照评估标准,结合任务分解,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各股室和学校要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倒排工期,顺排任务。对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寻求多方力量共同解决。县政府教育督导办组织责任督学对义务教育学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通过检查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寻找差距,并提出整改意见。
(2)建立档案资料。各股室、各校要根据县教育局提供的档案目录,依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任务分解表,积极落实本股室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收集整理近三年相关文件、材料、表册。各校要重视过程性资料的建设,资料要目录清晰、材料详实、数据准确、装帧美观,突出本校特色,并安排专人管理、专柜保存。
3.自评完善。组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级自评工作,逐乡镇、逐校、逐项进行全面评估,发现问题,找准缺差。通过现场评估、督办、跟踪问效等方式限期整改,确保达标。组织起草自评报告,申请省级督导评估和国家认定。
(三)申报迎检阶段(2017年5月—2017年12月)
1.营造氛围。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媒介,增强全社会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切实提高公众的满意度。采取印发材料、走访谈心等方式,深入乡镇、社区、学校、家庭,广泛宣传我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举措和突出成效。组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展,各校要制作图文并茂的宣传展板,各法人学校要制作宣传画册,有条件的学校可制作均衡发展专题片。
2.提升整改。进一步对照标准,补缺补差,在办学条件基本达标的基础上,在学校特色和发展亮点上下功夫,提升学校办学品味。根据省级督导评估反馈意见,进一步整改、提高、完善。
3.积极迎评。进一步汇总整理完善迎评工作材料,进一步发动各级各部门主动融入迎检工作,协助做好接待和实地考核相关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接省级督导评估和国家认定,是当前我县教育工作的头等大事。全县教育系统广大干部教师一定要高度重视,全力投入。县教育局、县政府教育督导办将统一印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文件资料汇编》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指南》等,局机关工作人员和学校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掌握政策。全县教育系统要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分层、分专题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知晓评估标准、熟悉评估内容、明确工作任务,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投身到推进、迎评工作中来。
(二)加强领导,统筹推进
成立全县教育系统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具体负责教育系统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详见附件1)。各工作组要按照统一分工,并结合自身职能,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校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若干工作小组,确保人员安排到位、任务明确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失职追究到位。
(三)明确职责,强化包保
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面的支持和配合。县教育局机关各股室要按照《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分细则责任落实一览表》(见附件2)的安排,切实履职尽责,扎实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工作组及相关股室落实任务、推进工作的实施细则于12月2日前报局领导小组。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要建立整改明细台账,实行挂图作业,扎实做好迎评的各项准备工作。县教育局将建立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包保制度,对因工作敷衍塞责、拖拉推诿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突出重点,强化督导
全面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将规范学校管理、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作为重要抓手,将教育技术装备的“建、配、管、用”作为重要环节,将学校基础建设项目的规划和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将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建立健全校长教师交流长效机制作为重要举措,统筹推进,精准发力。县教育局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督促指导,建立完善“工作进展定期报告、工作任务按期验收、整改问题销号管理、督查情况及时通报”的督导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确保2017年顺利通过基本均衡县省级评估和国家认定。
附件:
1. 全县教育系统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
2.《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分细则》责任分解表
3.县教育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包保安排表
附件1:
全县教育系统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
组 长:汤国华
副组长:周才虎 朱仁义 王理华 郭方瑞 熊 涛 高 松
吴灼平 储岳松 李琴中
成 员:高灿文 程康时 邓家骝 吴芸芬 殷华松 王先柏
郑振家 李高明 石善全 杨胜才 尹小霞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为:
1、督导评估工作组(办公室)
组 长:周才虎
副组长:王理华、高 松
责任股室:办公室、监察室
工作职责:
①负责统筹协调和督查指导全县教育系统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组织开展自评、申报工作,部署迎评各项工作。
②负责起草制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及督导评估方案,负责督导评估自查报告、工作汇报和有关综合材料的起草。
③实行“半月一督查、半月一调度、半月一通报”,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
④加强县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学队伍建设,完善督导责任体系,遴选新一任责任督学,组织责任督学对学校均衡发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监督、评估。
⑤指导督促学校做好均衡发展相应资料建设工作,做好县教育局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⑥负责均衡发展工作的宣传及氛围营造工作,编印工作简报,印制宣传画册,制作专题视频。
⑦协助做好公众满意度调查工作。
⑧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学校标准化建设与经费保障工作组
组 长:朱仁义
副组长:储岳松
责任股室:规建办(仪器站)、财审股
工作职责:
①摸底核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办学条件、生活设备、校园环境整治等情况,制定一校一方案。
②组织实施学校基建项目、体育运动场地、学校功能室建设和设备器材配备安装调试工作。
③全面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全面薄改”任务。
④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落实,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按规定用于义务教育。
⑤各种教育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⑥根据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做好县域内义务教育发展状况监测指标数据采集和分析工作,做好布局调整学校类型变更、注销工作。
⑦指导学校做好功能室的建设工作。
⑧做好本组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组
组 长:郭方瑞
副组长:吴灼平
责任股室:组人股、教研室(电教馆)
工作职责:
① 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制度。
② 学校教职工各项社保政策按同一标准落实到位。
③ 统筹教师资源配置,生师比达到省定编制标准,科学设岗。
④建立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充、校长及教师城乡之间定期交流、教师管理、教师培训及教师培训经费专款专用等机制;重点开展音体美信息技术及小学科教师培训,满足教学需要。
⑤建立教师职务评聘和教师待遇等向需要重点扶持的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新招聘教师优先补充到农村、偏远地区学校。
⑥负责学校实验室管理与使用的指导培训工作。
⑦做好本组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学校管理与质量提升工作组
组 长:熊 涛
副组长:李琴中
责任股室:教育股、法安股、行许股
工作职责:
①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完善招生制度,控制并逐年下降择校生;做好防辍保学工作,确保义务教育巩固率小学达到99%以上、初中达到97%以上。
②保障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子女在公立学校接受免费教育,三残儿童入学率达到90%以上,留守儿童义务教育权益得到保障。
③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按标准设置班额,无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行为、无重点校(班)。
④创新德育工作方式,完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深化课程改革,开足开齐国家课程,落实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落实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学生体质监测以及艺术教育活动。
⑤强化教育教学管理,注重校园文化建设,形成一校一特色的校园文化;对除实验室以外的学校功能室管理与使用进行培训与指导;负责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
⑥建立教育质量均衡考核机制,建立教育资源向薄弱学校倾斜、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机制。
⑦协调相关部门组织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安全人防、物防、技防、消防联动到位。
⑧做好本组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2:
《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分细则》责任分解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分方法及细则 | 责任单位 |
A1.组织领导 (10分) | B1.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明确、思路清晰、举措得力、效果明显(2分)。 | 听取汇报,查阅政府文件、会议纪要等相关资料。 1.有县级政府出台的 “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或在全县“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有教育内容的,得1分。 2.有县级政府印发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关文件,得1分。 以上两项,缺一项扣1分。 | 办公室 |
B2. “以县为主”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完善,分工明确、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形成。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社居委依法履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职责(2分)。 | 查阅政府相关文件、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 1.有县级政府制定的关于义务教育工作职责分解文件的,得1分。 2.有县级政府出台的考核县直有关部门、街道社居委履行教育职责的具体办法,或在政府组织的年度综合考核中有教育工作考核内容,并提供上年度考核过程性材料的,得1分。 | 办公室 | |
B3.政府不以升学率和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教育部门、学校的唯一依据。推动学校自主发展和素质教育实施的教育质量监测与综合评价机制逐步形成。(2分) | 查阅政府考核教育部门,教育部门考核、评估学校的相关文件。 1.有材料证明政府不以升学率和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教育部门、学校唯一依据的,得1分。 2..建立并实行学校发展性评估、素质教育评估制度,形成教育质量监测和综合评价机制的,得1分。 | 教育股 | |
B4.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督问责机制健全。县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学队伍建设依法加强,对义务教育实施情况的监督、评估、检查、指导的行政监督职能作用充分发挥(4分)。 | 查阅编办文件、档案资料,实地查验。 督导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督导经费在预算中单列、活动正常开展的,每项得1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办公室 监察室 | |
A2.机会均等 (15分) | B5. 城乡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择校生”比例控制在5%以内,并逐年下降(2分)。省、市示范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县域内初中的比例不低于70%,并逐年提高(2分)。 | 查阅文件、会议纪要、统计报表、招生文件,实地查验。 1.义务教育学校“择校生”比例控制在5%以内,得2分。每发现一所学校超过5%的,扣0.5分,扣完为止。 2.省示范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县域内初中比例不低于70%的,得1分;逐年有所提高的,得1分。 | 教育股 |
B6.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现零障碍;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多方面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建立、完善(2分)。 | 查阅相关文件、留守儿童档案,实地查验留守儿童之家。达到规定要求的,得2分。
| 教育股 行许股 | |
B7.义务教育阶段无重点校、重点班(2分)。城镇小学46人和初中50人以上大班额班级逐年减少(5分)。 | 查阅有关文件资料、访谈学生、问卷调查等。 1.无重点校、重点班的,得2分。发现一处重点校、重点班的扣0.5分,扣完为止。 2.抽查学校,城镇小学和初中班级学生数控制在省定标准内的,得5分。每发现一所小学1—3年级、初中1—2年级有超过规定班额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教育股 | |
B8.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不低于90%(2分)。 | 查阅文件、入学名册等。 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不低于90%的,得2分。每低于一个百分点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教育股 | |
A3.经费保障 (25分) | B9.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全额纳入财政保障范畴(1分);近三年教育经费做到“三个增长”(3分);近两年省财政分解核定的县(市、区)教育投入任务足额完成(5分)。 | 查阅财政、税务、教育等部门提供的相关报表。 1.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全额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的,得1分。 2.近三年教育经费做到“三个增长”的,得3分。一年中有“一个增长”没达到的,扣0.5分,扣完为止。经追补达到“三个增长”的,减半赋分。 3.近两年省财政分解核定的县(市、区)教育投入任务足额完成的,得5分。每有一年省财政分解核定的县(市、区)教育投入任务没有足额完成的扣3分,两年没有完成的扣5分。 | 财审股 |
B10.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认真实行(2分)。学校标准化建设扎实推进,年度任务完成(2分)。 | 查阅相关规划、年度计划、实地验证。 此项按省厅有关考核验收结果赋分。 学校标准化建设未完成任务的,“基本均衡”不予认定。 | 规建办 | |
B11.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义务教育的比例达到省规定要求(1分)。 | 查阅财政部门相关报表。
| 财审股 | |
B12.地方教育附加、教育费附加和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教育资金(3分)全额纳入教育部门预算管理(3分);并按规定用于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1分)。财政性教育经费向薄弱学校建设倾斜(1分)。 | 查阅上一年度财政、税务部门相关报表。 1.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达到2%,教育费附加征收率达到3%,土地出让计提教育资金达到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若全年应计提数小于土地出让总收入的2%,则按土地出让总收入2%计提)。以上每达到一项,得1分。如达不到规定标准,按“1分*实际征收率/应征收率”计算得分。以上计提教育资金每有一项全额纳入教育部门预算管理的,得1分。 2.计提的教育资金由教育部门提出使用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按规定用于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得1分。 3.财政性经费向薄弱学校倾斜的,得1分。 | 财审股 规建办 | |
B13.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按照有关规定全额拨付并专款专用(3分)。 | 查阅相关文件、培训经费划拨和支出记录。 1.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标准不低于中小学教师工资总额的1.5%,并在地方教育事业费中专项列支的,得1分。 2.地方教育费附加中按不低于5%的比例用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培训的,得1分。 3.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5%安排教师培训的,得1分。 | 财审股 组人股 | |
A4.师资 配置 (35分) | B14.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全面实施(2分)。城乡学校教职工各项社保政策按同一标准落实到位(6分)。 | 查阅相关文件、教师工资报表,实地验证,个别访谈。1.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全面实施的,得2分。2.城乡学校教职工与县直机关公务员的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执行标准、资金来源和发放方式一致,每项得2分。以上三项,缺一项扣2分。 | 组人股 |
B15. 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按省核定编制足额配备,生师比达到省定编制标准(5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学科、年龄、职称结构合理(3分)。体育教师按规定配齐,音乐、美术、英语、信息技术教师基本满足教学要求(4分)。 | 查阅有关文件、教职工名册,实地验证。 1.城乡学校教职工按省核定编制足额配备,生师比达到省定编制标准(详见说明),得5分。其中教师缺额率不大于5%的,扣2分;教师缺额率在5%—10%。扣3分;教师缺额率为10%以上的,不得分。2.学科、年龄、职称结构比较合理的,每项得1分。3.体育教师按规定配齐,得2分;音乐、美术、英语、信息技术教师基本满足教学要求,每项得0.5分。 | 组人股 | |
B16.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交流形成制度、扎实推进(6分)。 | 查阅相关文件,校长教师名册,访谈校长和教师。1.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交流形成制度,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任职满两届予以交流的,得2分。2.教师交流人数占教师总数10%以上的,得4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组人股 | |
B17.在职教师培训、教师职务评聘和教师待遇等向需要重点扶持的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6分)。近三年新招聘教师优先补充到农村、偏远地区学校(3分)。 | 查阅新教师招录文件、教师花名册,个别访谈。1.在职教师培训、教师职务评聘和教师待遇向需要重点扶持的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的,各得2分。 2.近三年,新聘教师优先补充到农村、偏远地区学校的,得3分。 | 组人股 教研室 | |
A5.管理与质量 (15分) | B18.义务教育课程按照国家规定开齐开足,课程标准和课时计划认真执行(3分)。 | 查阅课表、作息时间表,查验教材、教辅使用情况。 1.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课程标准和课时计划认真执行的,每项得1分;每发现一所学校有违反相关规定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教育股 |
B19.小学、初中在校生年巩固率达到省规定的要求(4分)。 | 查阅文件、统计报表。 1.小学在校生年巩固率达到99%的,得2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2.初中在校生年巩固率达到97%,得2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教育股 行许股 | |
B20.小学、初中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达到省规定的要求(4分)。 | 查阅相关文件、档案资料。 1.小学体质健康及格率达到95%的,得2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2.初中体质健康及格率达到95%,得2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教育股 | |
B21.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规范,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有效减轻(4分)。 | 查阅有关文件资料、访谈学生、问卷调查等。 1.无利用节假日、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学生有偿补课现象,得1分。发现一起,此项不得分。 2.无乱订滥印教辅资料现象,得2分。发现一起教辅材料超过一套的,此项不得分。 3.有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措施,学生课业负担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的,得1分。 | 教育股 监察室 |
注:责任单位有两个股室的,排在前面的为牵头股室。
附件3:
县教育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包保安排表
包片领导 | 包保学校 |
周才虎 | 破凉镇、二郎镇、柳坪乡义务教育学校 |
朱仁义 | 洲头乡、复兴镇、汇口镇义务教育学校 |
王理华 | 龙山学校、特教学校、松兹小学、实验小学、城关小学、实验中学 |
郭方瑞 | 隘口乡、陈汉乡、北浴乡义务教育学校 |
熊 涛 | 长铺镇、程岭乡、高岭乡义务教育学校 |
高 松 | 凉亭镇、河塌乡、趾凤乡义务教育学校 |
吴灼平 | 下仓镇、许岭镇义务教育学校 |
储岳松 | 孚玉镇、佐坝乡义务教育学校 |
李琴中 | 五里乡、千岭乡、九姑乡义务教育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