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过程性督导的通知
2016-11-26
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过程性督导的通知
皖教督函〔2012〕56号
各市、县(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办):
鉴于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工作即将全面展开,现就做好省级督导评估前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过程性督导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过程性督导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重要环节。有无过程性督导将作为能否启动省级督导评估的前置性条件之一,过程性督导有关材料将纳人省级督导评估必查的内容。
过程性督导重在以督促建,以督促改,以督促变。通过过程性督导,督促县级政府积极履行职责,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过程性督导时,要认真采集并测算被评估县的相关数据,与被评估县共同研究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细节,指导并督促其补缺补差。市级复评启动前,各市要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文件提出的要求,对拟接受评估的县至少要开展1一2次过程性督导。过程性督导的基本程序可参照正式评估工作进行。
各地在过程性督导中发现的倾向性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办。
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